董事會

董事會組織及多元化
本公司董事會由七位擁有豐富的公司經營經驗或專業領域經驗的董事所組成,他們的豐富學識、個人洞察力和商業判斷力,深受本公司倚重。七位董事中,三位為獨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成員組成具備多元背景,包括不同產業、學術等專業背景。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包括基本組成、各自具有產業經驗與相關技能,以及營業判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與危機處理等能力。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
董事會職責
董事會的首要責任是監督公司守法、財務透明、即時揭露重要訊息、沒有貪污等。為了善盡監督責任,本公司董事會建立了各式組織與管道,例如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內部稽核等。
董事會的第二個責任,是評量經營團隊之績效及任免經理人。本公司經營階層與董事會之間維持著順暢良好的溝通,專心致力於執行董事會的指示與業務營運,以為股東創造最高利益。
董事會的第三個責任,是決議重要事項,例如資本支出、轉投資、股利等。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及本公司治理守則第三十六條規定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109年3月3日董事會通過,相關辦法細則詳如本公司重要規定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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