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選任資訊
l 董事提名暨選任方式
本公司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規定,於公司章程中規定設置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並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前述公司章程之修訂,業經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及104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本公司經105年3月8日董事會決議提案於105年度股東常會中改選七名董事(含獨立董事)。並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及二百一十六條之一之規定本公司於105年3月15日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候選人名單,股東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凡欲提名董事之股東,應於105年4月01日起至4月11日止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南二路1號)。
l 提名過程
董事會提名束崇萬先生、創見資訊(股)代表人束崇政先生、聯盛投資(股)代表人林炳榮先生、鄧希哲先生為董事候選人以及林憲銘先生、張嘉祥先生及陳逸文先生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l 候選人資料(資格條件符合情形)
經董事會審查,上述七位董事候選人之學經歷、專業素養及獨立性情形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之規定,故通過將束崇萬先生、創見資訊(股)代表人束崇政先生、聯盛投資(股)代表人林炳榮先生、鄧希哲先生、林憲銘先生、張嘉祥先生及陳逸文先生列入本公司105年度股東常會中董事選舉之董事候選人名單。
l 選任過程與選任結果
本公司於105年6月3日股東常會,提名董事束崇萬、創見資訊(股)代表人束崇政、聯盛投資(股)代表人林炳榮、鄧希哲四人及獨立董事林憲銘、張嘉祥、陳逸文三人,其選任過程與選任結果如下:
l 董事姓名及其學經歷如下:
l 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表所列: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符合獨立性情形: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